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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宜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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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6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宜兴市住建局《宜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宜建〔2018〕27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度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0年在宜兴市内开展执业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且已通过2020年度《在宜执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登记核验情况公示》的企业。
  二、评价内容和标准
  1、评价内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信状况、成果质量、经营业绩、社会评价、行为记录。
  2、评价标准: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宜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宜建〔2018〕27号)。
  三、评价程序
  1、企业自查、自评。参加信用评价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宜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宜建〔2018〕27号)要求,对照《宜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及评分表》(2020年度考评版)进行自评打分,并准备企业信用评价的相关资料。自愿参加造价咨询企业的将附件4:2020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回执单于2021年3月8日前报送市造价处。
  2、核查阶段。由市造价处、造价协会牵头成立信用评价工作组,对造价咨询企业报送的自评表进行审核汇总。汇总后制订考核方案(含考核工作小组人员构成、考核时间安排、考核分工、考核人员培训、考核纪律等内容),并根据考核方案进行考核打分,填写信用评价考核表,打分结果(评分表)经企业负责人、考核工作小组组长共同签字。企业信用评价的书面资料按规定整理装订。
  考核结束后,由市造价处、造价协会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结果公示、公布阶段。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宜兴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对外公示(http://www.yixing.gov.cn/jsj/),公示期为7天。
  对公示有疑义的企业可向宜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申请复查,市造价处组织复查,并将复查意见告知申请复查的企业。
  公示期满后,公布被评价企业的信用评分,向无锡市住建局报备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四、有关问题说明
  1、本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期为2020年度。各企业统计经营业绩时以2020年度在宜经营收入为准。
  2、本次考核将严格依据在宜兴市造价处或无锡市建筑市场监管处进行备案的咨询合同(在宜兴市范围内的项目)为准。在宜执业人员考核也以备案合同中的执业人员为准。
  3、考虑到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刚启动的实际情况,由各企业提供三份咨询成果文件参加考核评价工作(现场抽取三份其中一份咨询成果)。
  各企业按以下原则提供文件:
  1.2020年出具成果的咨询报告大于500万(咨询合同额)的咨询报告优先提供;大于500万合同额的项目不足三个,按照合同额最大的顺序依次往下选择。
  2.若按照第一条提供的咨询成果文件达不到三份,则可在2019年度项目中选择。(方法同上)。
  3、每一个咨询项目尽量涵盖两个以上专业工程。
  4、良好行为、不良行为认定以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为准。
  五、要求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充分重视信用评价工作,认真细致做好自评工作,准备相关资料备查(资料要求详见附件)。相关经营业绩、良好行为加分等必须提供附件(内容较多的请列出明细表)以备查。
  自评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各咨询企业对信用评价工作组的考核工作有权监督、建议、举报。
  附件1:2020年度宜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及评分表.xlsx
  附件2:宜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良好行为评分表.xls
  附件3:宜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良行为评分表.docx
  附件4:2020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回执单.docx
  宜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宜兴市建筑行业协会造价分会
  2021年2月25日


  附表:宜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所需准备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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