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具体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20〕7号)要求,近日,省文旅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省旅游景区向医务人员免费开放有关事项的通知》,细化了政策实施细则。 具体实施细则包括:明确“全省国有旅游景区自疫情结束之日起,应当向全国医务人员免费开放一年”;对“全省各类国有旅游景区”、“医务人员”以及如何入园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鼓励各旅游景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免费开放期限,并要求部分已对外宣布“对医务人员免费开放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旅游景区,要统一执行全省政策顺延期限。鼓励其他非国有旅游景区参照执行向医务人员免费开放政策。 《通知》还从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强化督导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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