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宜兴市挂[2020]第6号
经宜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3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出让年限(年) | 交地条件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每次增幅价(万元) | 交付土地时间 | 出让金支付要求 |
宜地(2020)13号 | 宜兴市张渚镇龙池村地块 | 236212 | 商业(其他商服用地)
| 不大于1 | 不小于20% | 不大于40% | 40年 | 净地 | 20735 | 4147 | 200 | 成交即可交付 | 签订《成交确认书》1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签订《成交确认书》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宜地(2020)14号 | 宜兴市张渚镇茗岭村A地块 | 55853 | 住宅(城镇住宅用地) | 大于1.0,小于1.2 | 不小于30% | 不大于32% | 70年 | 净地 | 8748 | 1750 | 100 | 成交即可交付 | 签订《成交确认书》1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签订《成交确认书》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宜地(2020)15号 | 宜兴市张渚镇茗岭村B地块 | 135813 | 住宅(城镇住宅用地) | 大于1,小于1.2 | 不小于30% | 不大于32% | 70年 | 净地 | 21147 | 4229 | 200 | 成交即可交付 | 签订《成交确认书》1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签订《成交确认书》12个月内全部付清。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宜地(2020)13号:地块内须配建大型会展中心、人防等公共设施,地块建设后需整体自持该项目。2、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宜兴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监管协议》。3、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4、地块建设条件详见《地块建设条件意见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
特殊情况的除外)均可申请。申请人必须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申请。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为非诚信单位的,不具备竞买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即通过宜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03月12日至2020年04月14日通过“中国宜兴”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页上“网上交易”,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向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六、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20年04月01日09时到2020年04月14日15时30分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交纳)。提交竞买申请、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报价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04月01日09时至2020年04月15日15时30分。网上挂牌时间截止时,系统即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交易系统竞得确认及资格审查通知书》,按挂牌出让文件要求将有效证件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宜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地块最终竞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二)此公告可登录江苏省土地市场网进行查询。
(三)本次出让的具体工作由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权委托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实施。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一)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0-87920131;联系人:丁女士。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