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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惠安置业”老板骗取数千万元购房款获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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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5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明明与自己无关的房子,却冒用房主名义,制定假冒购房合同及印章,将新建甚至还没开建的商品房、商铺等卖给他人,并累计非法获利5220多万元。上月中旬,市惠安置业有限公司80后老板叶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了解了相关案件情况。
  据民警介绍,今年35岁的叶某曾做过酒店服务员、商场营业员,还做过家电商。几年前,叶某农村老家拆迁,他分到了三套房子,在出售三套拆迁房过程中,叶某首次接触到了房产中介这个行业,并且他发现做中介卖房利润非常丰厚。
  于是,在2008年,他以3万元起家开始从事房产中介生意。由于当时正处我市房地产业的鼎盛期,他的生意非常红火。面对越做越好的生意,叶某为做宜兴房产中介业的“龙头”,不惜高息借贷,于2010年3月在宜城开了一家名为“惠安置业”的房产中介公司,并又迅速开了5家分公司。此外,叶某还把目光瞄到酒店经营上,再次借高利贷在宜城投资了惠安大酒店,仅酒店装修费和租赁费就超过5000万元。
  2012年初,眼看位于环科园的“海德名园”三期新房将开卖,叶某主动和开发商签下合同,决定包销“海德名园”三期所有的新房。在开盘时,他看到房产业形势很好,便想大赚一笔,故意捂盘,留着大部分新房不出手。然而,令他没想到的事,等他捂盘一段时间后想再销时,房产市场却一落千丈。为遵守和开发商的约定,叶某只能再借高利贷还款给开发商。“开公司时欠下了债,投资酒店又欠下了债,和开发商签合同包销房子再次欠下了债,为了续上资金链,叶某便开始越俎代庖,想尽办法骗取消费者的购房款。”相关办案民警介绍说,从2012年7月起,叶某为尽快筹集高利息还款资金,便利用代销的名义骗取他人购房款。
  当时,他利用代销“海德名园”三期住房之便,经常对客户谎称某套房是某市领导或某局局长的,欲转手,并表示能有六折或七折优惠。“为了买到‘便宜’房子,有些客户还特意请叶某吃饭以及送礼给他。而叶某为了能骗到钱,便铤而走险,一房多卖。”办案民警说。此外,叶某还伪造开发商合同和印章,将城东某楼盘的他人住房非法出售,收取了178.4万元。为了不穿帮,他还特意提醒客户,他们所购买的价格是和香港总部打招呼来的团购价,不能和宜兴公司讲,不然团购价批不下来。叶某还将当时尚未规划建造的“誉珑湖滨”商铺自己编号,号称“内部价”对外销售,非法获利1755万元。之后,叶某又以“惠安置业”的名义,将其租赁的“颐景东方”商铺,冒充房主出售,并在明知是他人商铺的情况下,将“颐景东方”门口的多套商铺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得2763.3万元。
  去年5月,市公安部门接到有关业主与“惠安置业”购房纠纷可能引起涉稳问题的信息后,立刻对叶某展开调查。经查,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签订购房合同为手段,累计骗取他人购房款5220.75478万元。对此,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相关民警提醒市民,购房时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能贪图“过分”的便宜。此外,买房必须走正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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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5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都是房产惹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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