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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名民事诉讼当事人,称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对相关指纹、签名及两枚印章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机构开出了17万元的天价鉴定费。
2月8日,该案代理律师王万琼对记者说,鉴定费不仅超过了诉讼费,甚至比律师费还高。而他们收费的依据是已经废止快一年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四川省司法厅宣传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省司法厅律管处和司法鉴定管理局已经注意到这个事情,并已介入,正在同各方了解相关情况,很快会有结果。
这位叫贺显祥的诉讼当事人称,他因卷入了一场3000万的借贷担保纠纷,被起诉至成都中院,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但他并未为这家企业提供过担保。他认为担保材料上他本人的签名、印章、手印都是假的,经多次申请,法院同意鉴定。
于是,他在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库里抽取到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作为该案的鉴定机构。春节前,他收到该鉴定所发来的信息,要求缴纳:“笔迹、指纹、印章3项鉴定费用共计172800元。”并发来了银行卡号。
2月7日,贺显祥的代理律师王万琼在个人微博上发消息称这是“漫天要价”,鉴定费用已经超过了诉讼费,而且是依照已经废止的规定在收取。
王万琼告诉记者,旧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在2016年5月1日已废止,四川省新的办法还没出来,在法律层面处于真空状态。
王万琼告介绍,目前鉴定费用没有统一的标准,最先是由国家发改委出台的一个收费办法,费用收取和案件标的挂钩。但她认为,对于司法鉴定费用,30万需要鉴定的内容和3000万需要鉴定的内容,技术成本是一样的,司法鉴定成本和标的大小没有直接关系,这也是老办法废止的一个原因。
“现在的问题在于,老办法废止之后,新办法没有出台。这期间的鉴定费用是由双方协商,但这家鉴定所并没协商的余地,一分不少就发来了。”王万琼说。
记者随即联系到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该所一位刘姓负责人表示,他们的确是根据国家发改委2009年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以1000万元以上标的,每项按%0.1的收费标准计算的。虽然该规定已经废止,但是新标准尚未出台,他们还是按照这个标准在执行,而且新标准出台之后,只会比这个更高,不会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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