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5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10月9日,市税务部门按2013年统计数据测算,我市可享受该项优惠的小规模纳税人为1400多户,一年优惠金额超2000万元。
去年7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明确自去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至此,免收“两税”的纳税主体从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扩展到部分小微企业。今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免征“两税”的纳税主体范围再度扩大,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这意味着,本月起,将有更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沐浴到税收优惠政策的温暖“阳光”。
据市税务部门测算,在去年与今年“两税”优惠政策实施后,我市共有8400多户小规模纳税人可免征“两税”,每年共可享受优惠2600多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