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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延误治疗致子宫切除,上海都市医院被宜兴患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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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4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保留地址
近日,江苏宜兴的范女士遭遇烦心事,因体检查出HPV16阳性,医院建议她进一步治疗,在经过上海都市医院通过“神灯”治疗未愈,7天发了近10万块钱的医药费,后由宜兴市中医医院诊治切除子宫。范女士认为上海都市医院延误治疗,存在过错,以及宜兴市中医医院涉嫌过度医疗为由,将两家医院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各项损失468645.85元。


资料图片。来源自互联网

  一份由范女士提供的《民事起诉状》内容显示,2020年8月28日,范女士体检查出HPV16阳性,在液基薄片细胞制片鳞状上皮内,出现低度病变,医生建议她进行妇科诊治。通过网络搜索发现,上海都市医院是一家专门治疗妇科疾病的医院,范女士前去就诊。一位童姓医生对她进行了诊治,连续7天使用“神灯”对她进行照射治疗,7天治疗费用高达96795元,童姓医生也未对她的病情做任何解释,手写的病历像“天书”一样看不懂。
  
  图为上海都市医院的收费清单。范女士供图
  2021年1月30日,宜兴市中医医院将范女士的病情诊断为“宫颈鳞状上皮高级别上皮内病变,宫颈赘生物性质待查”,需要进行LEEP术+诊刮术。2021年2月23日,上海艾儿贝佳妇产科医院建议范女士进行全子宫切除。2021年3月1日,范女士再次来到宜兴市中医医院进行治疗,诊断结果为宫颈鳞状上皮高级别上皮内病变,宫颈LEEP术后,行TV腹腔镜下全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切除术。
  术后,范女士向上海都市医院的治疗方案提出质疑,并认为是这家医院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使用了毫无治疗价值的光照疗法,未能积极促使她的免疫力提高,并在短期内花费巨额医疗费,耽误了她的病情,导致她的子宫被切除。上海都市医院辩称,范女士的子宫无全切的指征,是宜兴市中医医院涉嫌过度医疗导致的,与他们毫无关系。
  
  图为法院传票。范女士供图
  为了厘清责任,范女士依据《民法典》1218条1219条规定,将上海都市医院、宜兴市中医医院起诉至宜兴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她各项损失468645.85元。
  据3.15诚搜网调查发现,范女士所说的“神灯”治疗,是一种名叫“光动力治疗高频”的治疗方法。百度百科信息显示,“光动力治疗高频”是用光敏药物和激光活化治疗肿瘤、癌前病变、增生性皮肤疾病、血管性疾病的一种新方法,可以用特定波长照射病灶部位,能使选择性聚集在病灶组织的光敏药物活化,引发光化学反应破坏病灶,能够精确进行有效的治疗,这种疗法的副作用很小。
  范女士提供的一份由上海都市医院出具的2020年9月4号的收费清单上,3.15诚搜网发现,一项标称为“光动力治疗高频”收费项目中,收费为8800元整,加上其它医药收费,一天的费用为10988.80元。
  
  图为鉴定证书截图。范女士供图
  一份由宜兴市人民法院委托,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信息显示,1、宜兴市中医医院诊疗不存在过错。上海都市医院延误诊断和治疗,不排除医方过错与患者范某某病情加重,最终行全子宫切除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原因力大小是同等。2、患者范某某全子宫切除构成八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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