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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了还,还了又偷!宜兴男子两度盗窃紫薇树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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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3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
紫薇是一种良好的树桩盆景种类,盛开时绚烂夺目,可是有人就因为自己喜爱,两度偷走别人的紫薇树,最终被警方抓获。日前,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盗窃罪案件,偷树者王某被判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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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年近六旬,是一名水电工人,平时喜欢苗木种植和根雕。2020年4月,王某经朋友介绍在宜兴张渚镇善卷村一家民宿施工,施工过程中,王某发现工地内有两棵品相不错的紫薇树,于是心痒难耐,想占为己有。4月25日中午他趁工地没人,冒着小雨将两棵树搬到电动三轮车上,偷回家种在后院。
因为担心树木移植后难以存活,王某还特意找朋友打理,对其中形态杂乱的一棵进行了修剪。当晚,帮忙修树的朋友打电话给王某,告诉他已经有人报警,劝他赶紧把树还回去。
警车从王某家门口经过,做贼心虚的王某十分害怕,担心自己偷树的事败露,凌晨三点多将两棵树还了回去。然而,王某仍旧对这两棵紫薇树念念不忘,在一旁施工时总是去瞧上两眼。5月18日,王某按捺不住,再次对紫薇树下手,他把摄像头掰到一边,伙同工地工人齐某,一起将修剪过的那棵紫薇树拔起,装在电动三轮车上,径直栽种到朋友家的院子里。
两天后,工地负责人陈某报警,齐某前往派出所自首。根据齐某提供的线索,王某随即被公安机关抓获。“我觉得树蛮好看的,就想弄回家去自己栽种”,在接受讯问时,王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并扣押紫薇树1棵,价值3000元,目前已发还给被害人。
宜兴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均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处王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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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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